【2019-02-13】辦理汽機車停車證(通行證)須知(107-2轉學生復學生及107-1實習生)

辦理汽機車停車證(通行證)須知
(107-2 轉學生復學生及107-1 實習生)
※無車證車輛嚴禁進校園,違者鎖車罰款。
1. 停車證以學年度繳費辦理,107 學年度停車證使用期限為
107/08/01~108/07/31 止。
(下學期轉學生、復學生及上學期實習生依法下學期可補辦車證)
2. 下學期辦理學生汽、機車停車證(依學年半價繳費),汽車證半學年1,500
元,機車證半學年250 元,於開學二週內(107 年3 月4 日)到採購保管組
(S105)辦理。
(進修及推廣教育處同學夜間可由該處代辦。)
3. 停車證辦理時間為上班日上午 8:30~16:30 止,辦理期限為2 月18 日至3
月4 日下午16:30 止,車證有限額滿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