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總務處公告】113學年度停車證辦理公告
1.停車證以學年度繳費辦理,113學年度停車證使用期限為113/08/01~114/07/31止。
2.辦理學生汽、機車停車證,汽車證3,000元,機車證500元,於113年8 月16日起至開學四周內,登入「校務資訊系統→總務系統→車證系統→申請車證類別→列印申請單」、登入合庫代收網列印繳費單,繳完費後至採購保管組(S105辦公室)辦理取證。進修及推廣教育處同學夜間可由該處代辦取證。(附繳費收據)
3.停車證辦理時間為上班日8:30〜16:30止,辦理期限為8月16日至10月4日起至開學四周內,車證有限額滿為止。
辦理單位:總務處採購保管組(S105辦公室) 聯絡分機:1652、1653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