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總務處公告】工程廢棄物清運處理提醒
再次提醒各單位(含各院、系),辦理設備汰換、拆除、修繕等工程時,請務必注意下列事項:
一、建案及報價時
除依規完成財產除帳等相關程序外,工程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,請於建案階段要求廠商於報價單中明確列入清運及合法處理費用。
二、廢棄物應依法處理
廠商應委託合法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業者辦理,並確認廢棄物之最終流向,以避免因違法棄置而衍生相關法律責任。
三、校內垃圾場禁止傾倒
校內生活垃圾及資源回收場嚴禁傾倒任何種類之事業廢棄物;工程廢棄物不得混入一般垃圾或資源回收物。
如對工程廢棄物之清運、處理或相關規定有疑問,請於施工前洽詢總務處,以利依規辦理。
🌱 校園環境與整潔,敬請各單位共同維護

